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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02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2648 证券简称:ST 万峰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30074572349XD
承诺主体名称 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州电力”或“承诺主体”)
承诺主体类型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承诺来源 □权益变动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业绩承
承诺类别
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
承诺有效期 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
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承诺履行期限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的 24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的 24 个月满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金州电力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承诺主体系公司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
公告编号:2021-017
大会的股东和虽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金州电力承诺对符合条件的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按以下约定实施回购:
(一)回购相对人(符合条件的异议股东)
回购对象(异议股东)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申请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二)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
对于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回购价格原则上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申请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前 200 名全体排名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三)回购承诺期限及请求方式
异议股东应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并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以书面方式明确提出回购申请。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间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盖章,并署名“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本人签字/盖章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亲自送达、
公告编号:2021-017
快递寄送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快递寄送方式以签收时间为准)。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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