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3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合新兴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作为光合新兴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年度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 是
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存在被强制摘牌的风险
2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3 公司治理 关联方资金占用 是
4 其他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光合新兴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光合集,证券代码:832657,以下简称:“光合集团”、“挂牌公司”或“公司”)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 01520045 号)。由于光合集团 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1JNAA60528),光合集团已连续两年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公司存在被强制摘牌的风险。
2、(1)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44,834,850.64 元,
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 75,862,962.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光合集团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分别为-15,425,264.41 元、-376,864,217.14 元、-59,933,555.36 元、-146,295.81 元,连续四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3、根据光合集团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明荣先生向公司进行了借款,借款的目的为开展公司业务,开拓市场的部分公关费用”,该情况构成了关联方资金占用。
4、根据光合集团 2021 年年度报告中的披露情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光合集团净资产为 8,430,360.54 元,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涉案金额超过 2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挂牌公司应及时披露。我司持续督导专员在日常持续督导中发现,光合集团存在多笔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重大诉讼导致了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也导致公司存在部分资产被申请保全的情况。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光合集团已连续两年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二款,公司存在被强制摘牌的风险。相关风险事项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实际控制人尽快归还借款,督促挂牌公司规范公司治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光合集团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目前存在被强制摘牌的风险情况,且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情况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等均存在一定风险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光合新兴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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