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2
公告编号:2021-055
证券代码:832670 证券简称:数亮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杭州数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杭州数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170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10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0 月 1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杭州数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数亮科技),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
区长河街道江虹路 768 号 5 号楼 23 层。
张央青:女,1984 年 2 月出生,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55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剑辉所持股份 3,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12%),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12%。如果上述股份被全部行权,将导致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动。数亮科技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补充披露上述股份质押事项。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数亮科技未能及时披露股份质押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会秘书张央青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数亮科技、张央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数亮科技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保证信息披露事实、完整、准确、及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55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对股转系统采取的措施高度重视,进行深刻反思,并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则加强学习,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杭州数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170 号)
杭州数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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