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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2 16:50:36 股吧网页版
数亮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2670 证券简称:数亮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杭州数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 日以电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戴子君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

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第四届 董事会各董事提名,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选举戴子君女士担任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戴子君 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长任职资格的 要求,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戴子君女士属于连选连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提名,并经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任命戴子君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戴子君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对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 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戴子君女士属于连选连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总经理提名,并经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任命张央青女士、杨宗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公告编号:2024-012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张央青女士、杨宗宝先生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属于《关 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张 央青女士、杨宗宝先生属于连选连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拟任命戴子君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戴子君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 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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