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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07 16:38:06 股吧网页版
先路医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7


证券代码:832676 证券简称:先路医药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先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2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蔚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和审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蔚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陈蔚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陈蔚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郑友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郑友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郑友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燕山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黄燕山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黄燕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陈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陈昊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谢树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谢树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谢树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宋萍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现提名宋萍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宋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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