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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2-14 15:37:01 股吧网页版
东鼎股份: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2-14



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2月11日,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未对优先认购另行规定,公司现有在册股东对本次发行享有优先认购权。

根据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披露的《2019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截至股票发行方案签署之日,公司54名在册股东中的4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52%)已签署了《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承诺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同时承诺在本次股票发行股权登记日之前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股权登记日在册其他股东欲行使优先认购权,可在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公司提交《行使优先认购权的书面意向书》,参与认购的股东根据其在本次股票发行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比例确定相应的

可认购上限,出现小数时,向下取整。若其余在册股东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交《行使优先认购权的书面意向书》的,将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优先认购权,无需再签署《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截至2019年2月13日,股权登记日在册其他股东在规定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行使优先认购权的书面意向书,视为自愿放弃优先认购权。

因此,本次股票发行无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二)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月28日。

(三)在册股东缴款安排:



二、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为人民币7元/股。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430,000股(含1,430,000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10,000元(含10,01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共

有1名投资者参与认购,为新增投资者,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细则》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其认购安排如下:

序号 名称 类型 拟认购股份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额 认购 是否新增

数量(股) (元/股) (元) 方式 投资者

杭州东汇创

1 智投资合伙 有限合伙 1,430,000 7.00 10,010,000 现金 是

企业(有限 企业

合伙)

(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9年2月19日(含当日)

2、缴款截止日:2019年2月25日(含当日)

(三)认购程序:

1、自2019年2月19日(含当日)起截至到2019年2月25日(含

当日),认购人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指定账户。

2、2019年2月25日(含当日)前,认购人将认购资金汇入公

司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底单扫描后发送至邮箱dodindz@163.com

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传真:0571-88380760转5555),同时电话确

认,公司电话:0571-86771800。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司确认认购人资金到账无误后,以电话方式通知认购人股

份认购成功。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三、缴款账户

户名:浙江东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账号:201000214323267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应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并汇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汇款金额必须以认购人与公司确认的认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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