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8
证券代码:832696 证券简称:铂宝集团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铂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铂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原上海铂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股东周新春、周勇作为股份公司发
起人,并将上海铂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人
民币 51,192,757.94 元按 1:1.0239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5000 万股,每股 1 元,共
计股本人民币 5000 万元,大于股本部分人民币 1,192,757.94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 年 8 月 5 日,上海铂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
东一致审议通过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减至 3000 万元。2014 年 10 月 30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10000477639)。
2016 年 6 月 23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4012052T)。此后,公司取得的新的营业执照号码无需在章程中体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铂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东路 275-8 号 808 室-0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依照程序通过后生效,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第一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规范经营,科学管理、务实创新、锐意开拓。
为股东获取最大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焊接材料及焊接设备的研发、生
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建筑材料、 金属材料、不锈钢制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电子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劳防用品、汽车零部件、润滑油的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及维修;建筑装潢;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子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从事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 公司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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