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32713 证券简称:ST 华莱士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唐山华莱士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7 月 26 日,收购人乐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亭集团”)与华莱士股东李红玲、付志红、汪建新、姚国佳、申爱臣、鄢小芳就华莱士股份转让事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乐亭集团收购华莱士股东李红玲、付志红、汪建新、姚国佳、申爱臣、鄢小芳持有的合计 190 万股股份,占华莱士总股本的 95%。
2023 年 7 月 26 日,收购人河北锦绣绿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锦绣绿山”)与华莱士股东李红玲就华莱士股份转让事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锦绣绿山收购华莱士股东李红玲持有的 10 万股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占华莱士总股本的 5%。
转让方李红玲、付志红、姚国佳、申爱臣、鄢小芳合计持有的华莱士 1,519,150 股股份为限售股份,占公司股份 75.96%,其中李红玲担任华莱士董事长、总经理,持有的华莱士 842,550 股股份为限售股份,占公司股份 42.13%;付志红担任华莱士董事,持有的华莱士600,000 股股份为限售股份,占公司股份 30.00%;姚国佳担任华莱士董事,持有的华莱士 34,000 股股份为限售股份,占公司股份 1.70%;
公告编号:2023-018
申爱臣担任华莱士董事,持有的华莱士 34,000 股股份为限售股份,占公司股份 1.70%;鄢小芳担任华莱士董事,持有的华莱士 8,600 股股份为限售股份,占公司股份 0.43%。收购双方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同时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转让方李红玲、付志红、姚国佳、申爱臣、鄢小芳将其持有的华莱士所有限售股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乐亭集团行使。
《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唐山华莱士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第二节 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之“三、本次收购的相关协议及其主要内容”之“(三)乐亭投资分别与转让方李红玲、付志红、姚国佳、申爱臣、鄢小芳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
特此公告。
唐山华莱士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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