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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8 19:49:45 股吧网页版
江苏三鑫: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2724 证券简称:江苏三鑫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15:00—2024 年 5 月 10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724 江苏三鑫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参加会议。

(七)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浦洲路 3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内的主要工作和公司经营等方面进行了总结,2023 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公司经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同意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规定的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豁免不得适用于会产生金额相同且方向相反的暂时性差异的交易。该内容自 2023 年 1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公司
编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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