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6
证券代码:832734 证券简称:洁利来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洁利来智能厨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福建洁利来智能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 9:3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734 洁利来 2021 年 5 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天驰君泰(福州)律师事务所陈建青律师。
(七)会议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兴投资区后屿路 9 号 B 座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经完成 2020 年度各项工作, 并以前述为基础编制完成 2020 年年度
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1-005) 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 2021-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公司监事会编制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 2020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
流量及重要财务指标进行说明分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 [2021]D-033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结合 2020 年完成的业绩,确定了 2020
年度的财务预算指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 2020 年度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优质服务,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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