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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8 17:10:03 股吧网页版
鹿城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8


证券代码:832792 证券简称:鹿城银行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通过公司 2023 年 8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3 年 9
月 15 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保障公司安全、独立、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昆山鹿城村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统一会计制
度和银行业监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等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

第三条 本公司应当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健全关
联交易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经营独立性,提高市场竞争力,控制关联交易数量和规模,保证关联交易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防止关联方利用其特殊地位,通过关联交易侵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

第四条 本公司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经营
层分级管理、监事会依法依规监督的关联交易管理体制。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下列关联交易事项:

(一)审议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第六条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管理承担最终责任,主要负责对下列关联交易事
项的管理:

(一)审核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批准权限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信息;

(四)审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

(五)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六)股东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对下列关联交易事项的
管理:

(一)审定关联方名单;

(二)审查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 3 名以上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应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风险合规部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拟订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牵头关联方名单管理,定期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定;督促并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牵头负责关联交易的对外披露事宜等工作。

第九条 经营层主要负责下列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一)制定经营层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

(二)组织实施经营层关联交易管理各项具体工作;

(三)履行将关联交易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或审查程序,以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四)建设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系统并持续优化完善;

(五)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公司在经营层设立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风险合规部作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关联交易管理等日常事务。

第三章 关联方管理

第一节 关联方定义及范围

第十条 本公司以银行业监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和财政部关于关联方的认
定标准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识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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