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丽洁”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人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保丽洁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落实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和服务型制造模式,充分发挥各方资源和优势,公司与衢州聚盈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瑞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及苏州捷泰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共同设立衢州市衢洁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立营销网络办事处与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相结合”所设立,主营业务油烟净化设备销售、清洗、运维服务等,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以及增强售后服务能力。
为满足合资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市场规模,同时考虑到合资公司处于设立初期,可能出现办公场地租金、装修费、日常周转运营等流动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由于合资公司目前注册资本规模较小,为支持合资公司业务起步、确保业务顺利开展,合资公司各股东均按照协议约定比例向合资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3.45%,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合资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财务资助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合资公司借款属于财务资助,由于合资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衢州市衢洁环保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街道三衢路 223 号 4 楼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街道三衢路 223 号 4 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3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胡云飞
实际控制人:胡云飞
注册资本:1,000,000 元
主营业务:油烟净化设备运维服务
关联关系:衢州市衢洁环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持股 44.20%的合资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为满足合资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市场规模,经合资公司各方股东友好协商,
合资公司各股东均按照协议约定比例向合资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3.45%,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合资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金额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合资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合资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市场规模,同时考虑到合资公司处于设立初期,可能出现流动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为确保业务顺利开展,合资公司各股东均按照协议约定比例向合资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3.45%,借款
期限最长不超过 2026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利息自借款到账日期开始计息并于归
还本金的同时支付利息。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合资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有助于其在企业设立初期业务的顺利开展并快速切入市场,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关联借款限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9%,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借款利率定价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LPR 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本次拟向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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