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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9 15:46:54 股吧网页版
瑞博检测: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9


证券代码:832813 证券简称:瑞博检测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云南瑞博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承诺类别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1、收购人提供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的承诺;2、关于收购人主
体资格的承诺;3、关于保持公众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4、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5、关于收购股份 12 个月
内不进行转让的承诺;6、关于收购完成后公众公司

不注入金融类资产、私募基金业务的承诺;7、关于
不注入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等涉房业务的承诺。

承诺期限 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至长期

(一)收购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的承诺
收购人承诺: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二)关于收购人主体资格的承诺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最近两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

外)及刑事处罚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

(2)不存在《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禁止收购的以下情形:

承诺事项的内容

①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②最近 2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
为;

③最近 2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④《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
购公众公司其他情形。

(3)承诺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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