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0
公告编号:2023-074
证券代码:832822 证券简称:保正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保正(上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保正(上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270 号)、《关于对曹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271 号)、《关于对沈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272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11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1 月 1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保正(上海)供应链管理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
正股份”)
曹灿 董监高 董事长
沈幸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3-074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未及时审议、披露与上海保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保醇实业”)的关
联交易。2022 年 1 至 10 月,保正股份与保醇实业发生关联交易,保正股份未及
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直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2022 年 10 月 29 日才分批予以
追认及披露。
未及时审议、披露与盐城慧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简称“盐城慧劳”)的关
联交易。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5 月,保正股份与盐城慧劳发生关联交易,未及
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保正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曹灿、沈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3-074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保正(上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270 号)
《关于对曹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271 号)
《关于对沈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272 号)
保正(上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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