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18 16:49:41 股吧网页版
海明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8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2825 证券简称:海明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合肥海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4-004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825 海明科技 2024 年 1 月 3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01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期限为: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且公司在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委托理财的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公告编号:2024-004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上午 8:00-9: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