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4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32828 证券简称:凡科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信息技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 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 务;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 软件零售;许可经营范围:互联网和相 软件零售;许可经营范围: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网上图片服务、网上读物服 关服务(网上图片服务、网上读物服
务)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
散: 散:
(一)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 (一)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 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或者被撤销; 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
公告编号:2022-004
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 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可以 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充分考虑股
东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
安排。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合
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司主动
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
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
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
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
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
对投资者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 十八条“挂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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