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6
关于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旗股份”、“公司”)),证券简
称为电旗股份,证券代码为 832853,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
根据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和《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电旗股份拟通过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华泰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电旗股份的持续督导券商,负责电旗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华泰联合对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股份回购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一)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
经核查,电旗股份股票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挂牌,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一
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8,320,000 股,不超过 16,640,00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9.05%-18.10%,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66,56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
产为 584,084,922.34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62,224,653.85 元,流动资产 568,165,367.34 元。按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模拟计算,本次拟回购股份的金额总额上限 66,560,000 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 11.40%、14.40%、11.71%。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货币
资金余额为 259,165,647.03 元,公司资金可完全覆盖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5.27
和 4.86,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18.54%和 20.70%。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经审计)和 2022 年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营业
收入分别为 482,649,989.31 元和 460,668,580.86 元,毛利率分别为 14.46%和
11.9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7,549,712.27 元和 26,320,718.3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4,755,159.84 元和 138,138,809.68 元。公司资本结构稳定,整体流动性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能够提供稳定的现金流。
综上,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不会因本次回购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约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回购股份实施后,挂牌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三)回购方式符合规定
公司目前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公司拟采用集合竞价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
日,最近一个有成交的交易日为 2023 年 4 月 7 日,收盘价为 3.00 元/股。符合
《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挂牌公司股票无收盘价的,不得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的规定,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挂牌公司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应当面向公司全体股东,不得采用大宗交易、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
(四)回购资金安排、回购规模和回购实施期限安排合理
根据《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安排、回购实施期限等情况如下:
(1)回购规模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8,320,000 股,不超过 16,640,00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9.05%-18.10%,回购股份数量的下限不低于上限的 50%。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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