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6
西科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三年 五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是由四川西科种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省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700735891908F。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西科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Xike Agricultural Group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八角路西段,邮政编码:621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4,030,6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公司科研、资产、技术、产品等综合优势,充分调动参股法人、自然人的积极性,以农业科技开发为龙
头,集良种的培育与经营,科研与生产,农资贸易与物流配送,农产品加工等多元化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司,为社会和股东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丰厚的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农作物种子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农作物种苗、化肥、农药、农膜、农资农化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及添加剂、农业机械的销售及服务,农作物育种研究及农业技术服务。普通货运服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粮食收购、加工及销售。粮油零售。农副产品(不含棉花、蚕茧、烟叶)的收购、生产、销售。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托管。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起人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及股本结构如下:
发起人 认购的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周小东 12,553,500 25.1070%
成都成创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950,000 21.9000%
龙灵岗 3,883,500 7.7670%
潘 玲 2,370,500 4.7410%
绵阳西南科技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25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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