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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08 16:38:36 股吧网页版
西科集团: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08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2912 证券简称:西科集团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西科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周小东、潘玲、周思来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之日;承诺有效期:回购对象应在公司股票在全国

承诺期限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个自然

日内提交股份回购申请;承诺履行期限:实际控制

公告编号:2024-001

人、控股股东周小东、潘玲及公司总经理周思来在

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及总经理对于截至目前尚未向公司提交回购申请

承诺事项的内容 的异议股东,做出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个

自然日内接受该部分股东回购申请的新增承诺,并

在新增承诺履行期限内完成股份回购。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并取得了全国股转公司的《受理通知书》,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总经理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三、其他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总经理对于截至目前尚未向公司提交回购申请的异议股东,做出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接受该部分股东回购申请的新增承诺,并在新增承诺履行期限内完成股份回购,其所涉及的

回购对象条件、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回购申请方式等与公司 2023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内容保持一致。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性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股东,请在新增承诺期限内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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