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2914 证券简称:锐嘉工业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州锐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加明细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州锐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 拟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38,99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0 元,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38,993 股,募集资金总额 5,516,979.00
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收到《关于对广州锐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
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3542 号)。
该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2 日全部到位。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与长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 月 2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亚会验字(2023)第 03620001 号”号《验资报告》。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增加募集资金明细用途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已公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流动资金通常用于购买原 材料,支付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税款等。由于事先无法得知具体的当 期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税费等准确金额,故无法事先在补充流动资金的明
公告编号:2024-011
细用途表里事先列明具体金额。为充分发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补充流动资金的明细用途进行补充说明,可用于转出至公司基本户支付公司社保、住房公积金、税款。具体使用金额如下,募集资金中 126,959.40元用于支付公司社保,1,824,790.28 元用于支付税款,26,075.00 元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补充增加的流动资金明细用途,属于补充流动资金范围。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追认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加明细用途》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流动资金运转效率,公司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增加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明细用途,未变更原约定的补充流动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在日后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锐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锐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州锐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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