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8
公告编号:2023-044
证券代码:832925 证券简称:城投鹏基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的股票目前尚未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虽已取得同意挂牌的函,仍存在无法挂牌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5 月 26 日,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序 拟认购数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额 认购
认购人名称
号 量(股) (元/股) (元) 方式
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
1 3,584,335 3.1 11,111,438.5 现金
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投
2 1,335,148 3.1 4,138,958.8 现金
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合
- 4,919,483 - 15,250,397.3 -
计
公告编号:2023-044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2023 年 7 月 20 日
缴款截止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
(三)认购程序
1、2023 年 7 月 31 日 19:30 前,认购人进行股份认购,将认购资金存入公
司股票定向发行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3 年 7 月 31 日 19:30 前,认购人将汇款底单扫描件或电子缴款凭证
发送至公司指定联系人邮箱 610016186@qq.com ,同时电话确认,公司电话为:0990-6969915。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2023 年 7 月 31 日 19:30 前,公司收到汇款底单扫描件或电子缴款凭证,并
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以电话或者邮件形式通知认购人本次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幸福路支行
账号 500000786702015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1、汇款时,收款人户名、账号应严格按照以上 信息填写。2、汇款金额必须以认购人认购数量所需的认购资金为准,请勿多汇 或少汇资金。3、汇款人应与认购人为同一人,不能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4、汇款用途填写“投资款”。
公告编号:2023-044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认购人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的相关手续。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认购款项能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汇入认购资金缴款账户;
2、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中扣除;
3、认购人汇入的认购资金与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一致的,以认购人汇入的认购资金股份数和可认购的股份数上限中取最小股份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完成股票登记手续后将超额部分退还认购人,由此产生的手续费将从退款中扣除;
4、认购人在认购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应与公司及时联络,以确定认购的顺利完成,对于因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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