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1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2925 证券简称:城投鹏基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其中明确本次拟发行股票4,919,483.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0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5,250,397.3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3年6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 [2023]1176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备案申请予以核准。
截止2023年7月27日,募集资金15,250,397.30元已全部缴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第 9-00006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2023年5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
公告编号:2024-012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
账号:88202000005598000018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15,250,397.30元全部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城投鹏基的募集资金均严格按照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用途使用。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5,250,397.30
加:存款利息收入 10,489.25
募集资金总额合计 15,260,886.55
二、募集资金使用
日常职工工资支出 9,86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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