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1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2925 证券简称:城投鹏基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手续。(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4-010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925 城投鹏基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新疆瀛华(白碱滩)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对 2023 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详见《2023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 2023 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详见《2023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官网(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07)。
(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收入、支出预算的议
公告编号:2024-010
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由财务总监向董事会汇报财务工作情况。
(五)审议《关于公司固定资产报损申请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草拟了公司 2024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报废处置的申请。(六)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七)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官网(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 2024-011)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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