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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7:57:39 股吧网页版
东海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2970 证券简称:东海证券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有关规定,作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根据法律法规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 2024 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根据公司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本年度拟不进行股利分配,期末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三、《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报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8

1、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服务机构,2024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85 万元。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报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1、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对 2023 年度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项审计。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审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变动薪酬分配的议案》

1、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审议公司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变动薪酬分配方案。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变动薪酬分配的议案》。

六、《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长薪酬的审查报告》

1、根据常州市财政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长薪酬的相关议案,审议公司董事长 2023 年度薪酬事项。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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