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5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32970 证券简称:东海证券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有关规定,作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毛玲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此次聘任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经审阅毛玲玲女士的简历,其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为全面贯彻稳健经营理念,促进公司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市场周期波动影响等因素,修订《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修订<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调整东海证券高级管理人员固定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8
1.为健全和完善公司薪酬激励、分配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风控管理水平,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固定薪酬。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调整东海证券高级管理人员固定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细则>的议案》
1.根据《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常州市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公司发展战略,修订《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细则》。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修订<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细则>的议案》。
独立董事:韩长印、胡海峰、刘世安、江小三
2024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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