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3
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相关议案审议同意。独立董事(杨世珍)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12 日于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68)、《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69)等公告。
2、2024 年 8 月 12 日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
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4-078)和《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79)。
3、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交
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7)。
4、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相关议案审议同意。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
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93)。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不存在下列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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