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1
关于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四期)
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沈阳鑫博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辅导工作开始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派出吕品、李延明、王文俊、孙彩、杨占元、李家鑫、于大航、韩丹枫、李源、章昕龙、王墨思等 11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后因部分相关辅导人员离职及工作调整,辅导小组成员变更为王钦刚、郭增、王墨思、郑俊杰,其中王钦刚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以上人员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协助辅导对象
向贵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相关材料并经贵局《辅导备案登记回执》(编号:[2019]13 号)确认,
已予以备案登记。第十四期的辅导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 6 月 30 日。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及业务开展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通过网络公开渠道查询公司公开信息,辅助核查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3、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业绩变动情况。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小组继续督促辅导对象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2)对公司提出的咨询问题给予及时解答,提升管理层规范治理的意识。
2、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辅导对象均履行了辅导协议规定的义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目前按照辅导计划正常执行。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人员配合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为辅导对象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助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辅导对象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分别实现
净利润1,650.51万元、-3,756.37万元、2,103.41万元和-995.27万元,业绩波动较大。
解决措施:辅导小组持续关注公司业务发展及业绩变动情况,根据辅导对象业绩变化情况调整首次公开发行材料申报时点。
2、公司已在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逐渐加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现阶段仍需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完善其内控制度及公司治理的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解决措施:辅导小组加强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沟通,继续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其内控制度及公司治理的制度建设,提升治理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详见“(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的说明。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人员由王钦刚、郭增、王墨思、郑俊杰组成。主要辅导内容包括:
1、会同其他各中介机构,继续对公司法律、业务和财务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发现并解决辅导期内公司存在的问题;
2、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其行业法规以及市场环境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对公司资产和经营合规性进行尽职调查和持
续规范。
特此报告,请贵局予审核、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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