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0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2996 证券简称:民生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苏州开元民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8 月 3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8 月 2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宜黄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宜黄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赣 1026 民初 1265 号之一)。
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反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江西天戌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建兴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子公司
2、被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浩
公告编号:2023-019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
3、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江西海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丽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被告一(上述被告)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签订《购销合同》,约定
被告一以指定价格供应原告 VPP 产品 3750 吨,合同约定被告一需在 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6 月按照原告指令分批发货。期间,由于 VPP 市场价格上涨,被告
一违背合同约定,未足量按照原告要求发货甚至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发货,导致原告不能正常生产,造成损失。被告二(上述第三人)是被告一唯一股东,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被告二如不能证明自己公司的财产与被告一公司财产独立的,应当对被告一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承担货物差价及利息损失。
(2) 请求判令被告一返还原告货物定金。
(3) 请求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的律师代理费及律师差旅费。
(4) 请求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保全费。
(5) 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诉讼请求 1-4 项承担连带责任。
2. 理由:《购销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约定:若合同到期,供方无法按照合同数量足量供货,供方须向需方补偿未执行数量的合同价与市场价的差价。
(四)反诉的内容及理由
1. 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反诉请求:
(1)判令反诉被告江西天戌药业有限公司立即向反诉原告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
公告编号:2023-019
限公司支付货款 3,919,062 元。
(2) 判令反诉被告江西天戌药业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暂计至 2023 年 10月 5 日为 194,313.18 元。
(3) 判令反诉被告江西天戌药业有限公司承担律师费 200,000 元。
以上金额共计 4,313,375.18 元。
(4) 由反诉被告江西天戌药业有限公司承担反诉全部诉讼费用。
2. 理由:根据《购销合同》的约定,货款以承兑或电汇方式支付,货到票到一个月内付款。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裁定情况
宜黄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赣 1026 民初 1265 号之一),
裁定结果:因山东建信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出具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函[建信解保(2023)字第 0717 号]提供了反担保,解除对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海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全部银行账户的诉讼保全措施。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暂未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暂未对公司目前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跟进以上诉讼,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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