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6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杭州海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二零二三年五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杭州海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经审慎核查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依据,基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挂牌公司及交易对方提供。挂牌公司及交易对方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和责任;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挂牌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挂牌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查阅相关文件。
目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2
释义...... 4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 5
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7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 8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经营、经营业绩影响情况 ...... 9
五、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 10
六、业绩对赌的实现情况 ...... 10
七、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 10
释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挂牌公司、公众公
指 杭州海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海皇科技、杭州海皇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湖州 重组后的湖州海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含子公司杭州鸿
指
海皇 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镇江鸿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本次重组、 杭州海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出售重
指
本次交易 组后的湖州海皇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对方、交易对手、新希
指 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
望农牧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独立
指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顾问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海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重组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本持续督导意见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 交易方案概述
杭州海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皇科技”)向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农牧”)出售其重组后的湖州海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海皇”)100%股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24,000.00万元。
(二) 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2021 年 6 月 2 日,该股权转让在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
续,海皇科技已不再持有湖州海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转让方(杭州海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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