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2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非董事职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的,则该董事根据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约定担任具体职务的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若未在公司兼任非董事职务的,则该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 7.54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照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执行。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
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二、审议程序
1、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
表决《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并授权董事长执行;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按其实际岗位职务和工作绩效由公司根据薪酬管理制度综合考评确定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照《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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