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3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包剑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案》。
提名包剑炯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83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068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监事沈之屏女士由于个人本职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由 于沈之屏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 新任监事前,沈之屏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经资格审核提名包剑炯先生担任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结束。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包剑炯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 年 6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职于杭州喜得宝丝绸有限公司机修;1993 年 1 月至 1997 年 6 月
任杭州银龙计算机有限公司网络工程师;1997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自由职业;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杭州鼎隆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1 月至今
任职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防事业部,现任公司交通出行事业部副总经理。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 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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