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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09
公告编号:2019-042
证券代码:833040 证券简称:中凌高科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中凌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公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9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莉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茹欣、张海江、邹玉芳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中凌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中凌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4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江苏中凌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足法定人数,
公告编号:2019-042
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中凌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补选茹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江苏中凌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发展需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将《江苏中凌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新修订如下,未修改条款继续生效。
一、原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 3 年。董事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的更换,每年只能改选三分之一。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现修改为: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原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达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送达人同意之其他人签收的,签收次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寄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 5 个工作日
公告编号:2019-042
或特快专递服务商签字之日起第 2 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传真送出的,以被通知人签收时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以被通知人回复日期为送达日期。
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现修改为: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达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送达人同意之其他人签收的,签收次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寄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 5 个工作日或特快专递服务商签字之日起第 2 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传真送出的,以被通知人签收时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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