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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09 15:35:22 股吧网页版
中凌高科: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09


公告编号:2019-045

证券代码:833040 证券简称:中凌高科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中凌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
换,每届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 3 年。董事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的更换,每年只能改 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
选三分之一。 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达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通知以
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专人送达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

公告编号:2019-045

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送达人同 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意之其他人签收的,签收次日为送达日期; 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送达人同意公司通知以邮寄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 之其他人签收的,签收次日为送达第 5 个工作日或特快专递服务商签字之日起 日期;公司通知以邮寄送出的,自
第 2 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传真 交付邮局之日起第 5 个工作日或
送出的,以被通知人签收时期为送达日期; 特快专递服务商签字之日起第 2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以被通知人回 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
复日期为送达日期。 传真送出的,以被通知人签收时期
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 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公司 送出的,以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一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 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为送达日期。 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
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
员收到通知。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
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
日期。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三、备查文件

《江苏中凌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中凌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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