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09 18:21:21 股吧网页版
新世傲:上海海新世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情况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9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3057 证券简称:新世傲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新世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新世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6 月7日召
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要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以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25.70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1.29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个月内。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30 日自然日。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报刊刊登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
已于 2023 年 6 月 9 日通知债权人,并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在《新民晚报》
上刊登《减资公告》进行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0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3 年 6月 9 日至 2023 年 7月 23 日

每个工作日 9:30-13:30、15:30-19:3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250 弄 27 号

邮编:200233
联系人:王琼华
联系电话:021-34698056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话、邮件方式联系的,需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邮寄给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傲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