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2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3062 证券简称:ST 立翔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云南立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云南立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司为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出具《承诺函》,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公告编号:2021-017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3、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按照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将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以亲自送达、邮件寄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指定的第
公告编号:2021-017
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与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时效性,公司郑重提示,如股东存在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事宜。
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霞
联系电话:0871-68230019
邮箱:875002352@qq.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经典双城 AS2 栋 3 楼
特此公告。
云南立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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