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3
证券代码:833105 证券简称:华通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3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志强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蔡志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选举蔡志强(连选连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蔡志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文英、白莹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齐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选举齐威(连选连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齐威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文英、白莹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韩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选举韩烨(连选连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韩烨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文英、白莹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吉孟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选举吉孟茹(连选连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吉孟茹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文英、白莹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李尚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选举李尚超(新选新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李尚超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履历如下:
李尚超,男,1995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 年 5 月至 2019 年 4 月就职于北
京华信捷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9 年 4 月至 2022 年 5 月就职于河北先河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