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普达”、“公司”)2019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对得普达 2019 年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山东
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为<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2488 号)确认,公司发行 6,153,80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19]3649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专户监管情况
针对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业务规则的规
公司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上述《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规定的用途使用。公司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函”之前,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股票发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金额(元) 余额(元)
2019年第一 齐商银行股 80111
次股票发行 份有限公司 4401 4210 20,000,000.00 847,223.88
淄博支行 07604
合计 20,000,000.00 847,223.88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余额 4,333,128.16 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 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4,333,128.16
二、期间利息收入 66,701.63
三、其他收入 3,198.6
四、金融机构手续费 120.51
五、募集资金使用 3,555,684.00
其中: 引进生产、检测检验设备 3,555,684.00
支付新厂房装修费 0.00
补充流动资金 0.00
六、募集资金余额 847,223.88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余额 847,223.88 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与发行方案内的预
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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