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3137 证券简称:通宝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聘请中介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为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聘请的中介机构均具有相关从业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聘用相关中介机构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宽裕、姜建庆、张方芳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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