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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20:19:36 股吧网页版
通宝光电: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3137 证券简称:通宝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怡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从这五要素进行全面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实施情况如下:

(一)内部环境

内部控制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直接决定着企业其他内部控制能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思想,积极地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建立健全了内部组织机构,并明确了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为公司的规范、合理运行打下了坚实、良好的基础。

(1)公司的治理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重大决策事项,如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审议重大交易及重大关联交易;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及其他事项等。董事长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负责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 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提请董事会聘请或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能。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侵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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