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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20:44:43 股吧网页版
通宝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3137 证券简称:通宝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制度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营管理 层进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作为实施内部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常州通宝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
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
委员会主任人选由董事会决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审计委员会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委员人数低于规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人选。在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十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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