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8
公告编号:2024-091
证券代码:833137 证券简称:通宝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颜正茂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公告编号:2024-091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议
案。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6 月28 日起停牌。
公司综合考虑企业自身发展、财务报告有效期等因素,经公司与中介机构审慎分析、综合研判,公司决定申请撤回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及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有效期内择机另行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目前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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