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2
关于对珠海双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414 号
珠海双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双喜电器)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2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关联交易
2021 年 4 月,你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姜天恩之子姜圣泽购买位于
深圳市福田区、北京市朝阳区的四套房产,交易金额为 4350 万元,其中深圳房产用于公司电商业务拓展、北京房产用于公司在京津冀的办事处。2022 年 10 月,你公司向姜圣泽购买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的住宅房地产一套,交易价格为 810 万元,用于你公司在广东省的办事处。
报告期内,你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新增 2,879,819.45 元,均为在建工程转入,未见新增购置。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购房款 20,304,577.09 元,较期初增加 12,544,031.61 元。
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拓展需要、地理位置、房产性质等,说明你公司在深圳、珠海、北京等地购买房产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与你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相匹配;并结合同区域房地产平均交易价格,说明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
(2)说明购买合同约定及实际的付款、过户时间以及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房地产过户的政策规定,并说明你公司将部分房产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原因,并结合期后过户情况说明房产
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至你公司名下;
(3)结合五套房产在你公司日常经营中的作用、实际使用情况、资金支付及房产取得的时间差等,说明是否存在实质关联方资金占用、利益输送的情形。
2、关于供应商变动
报告期内,你公司第一大供应商、第二大供应商分别为佛山市耀铝铝材贸易有限公司、中粤经贸(广州)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60,714,560.77 元、28,086,352.76 元,合计采购占比为 37.81%。二者均首次成为你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成立日期分别为 2016年5月3日、
2020 年 6 月 1 日,参保人数分别为 3 人、2 人。
请你公司:
(1)结合采购内容、合作年限、结算周期及方式、你公司对供应商的准入要求、前两大供应商的业务承接能力、参保人数等,说明二者首次与你公司合作即成为前两大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你公司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核实主要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联关系。
3、关于货币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为
26,000,000.00 元;货币资金为 42,872,195.91 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7,620,899.12元。报告期内,你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为216,553.10元、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为 1,246,590.13 元。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名称、期限、风险等级、产品资金最终投向以及是否涉及关联方,是否存在违约风险;
(2)说明你公司如何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分类核算,计入不同报表项目的分类依据,并结合利率收益情况,说明理财规模与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是否匹配。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9 月 26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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