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智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广东智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科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安排,结合智科股份自查情况和主办券商日常督导情况,对公司 2022 年度公司治理自查及规范活动进行了核查工作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报告。
一、针对自查内容中五个基本方面的核查情况
主办券商查阅了智科股份的公司章程、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三会会议文件以及披露的定期、临时公告等内容,通过天眼查公开查询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核查上述主体是否存在失信行为,并结合公司出具的《智科股份: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核查情况如下: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截至 2022年末,担任智科股份财务负责人的李春梅女士尚不符合这一要求。2023 年 4 月,李春梅女士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同月李淑婷女士被任命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淑婷女士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财务管理专业,2016 年至今均从事与会计、财务相关工作,符合《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对挂牌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要求。
除上述情形之外,主办券商认为:2022 年度,智科股份在内部制度建设、机构设置、董监高任职履职、决策程序运行、治理约束机制五个方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情形。
二、针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违规关联交易、虚假披露、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等问题的核查情况
(一)资金占用
主办券商查阅了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 2022 年度往来科目
明细表,并获取了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结合公司的自查情况,主办券商认为:2022年度,智科股份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违规担保
主办券商查阅了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征信报告,获取了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结合公司三会运行情况及自查情况,主办券商认为:2022 年度,智科股份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违规关联交易
主办券商查阅了公司关联方清单、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关联交易统计表,获取了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结合公司三会决议及公司自查情况,主办券商认为:2022 年度,智科股份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的情况。
(四)虚假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主办券商查阅了公司 2022 年度信息披露文件及其备查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等监管公开信息,结合日常监管反馈、股票异常波动以及公司自查情况,主办券商认为:2022 年度,智科股份不存在虚假披露、内幕交易以及操纵市场的情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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