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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
项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远洋”、“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国航远洋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细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福建国航远
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5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5.20 元/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1,100.0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7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191.9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528.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221001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2 年 12月,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福州东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上海杨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以下简称
“工行平潭分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兴业银行福州东街支行、兴业银行上海杨浦支行
以及工行平潭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09 月 28
日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为 落实该监管指引的要求,公司和兴业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上海杨浦支行、工行平 潭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并调整了部分约 定。截至目前,公司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 集资金。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备注
兴业银行福州东街支行 118330100100132333 0.00 已于 2024 年 2 月注销
兴业银行上海杨浦支行 216190100100239185 5,599,879.26
工行平潭分行 1402090129601251656 45,704,394.41
合计 51,304,273.67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7,720.00
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干散货船舶购置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7,200,000.00
减:发行费用 41,919,802.37
募集资金专户净额 535,280,197.63
减:干散货船舶购置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67,20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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