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33218 证券简称:ST 优森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优森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绍兴鉴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浙江优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森股份”)全体股东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绍鉴湖会审字(2023)第 041 号)。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5 存货项目以及 12 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所示,我们在
对优森股份执行抽盘中发现 ERP 系统结存数量与实物数量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收发存系统中存货采购与销售数据记录不全,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虽然我们核查了 2022 年度公司存货入库和出库单据,但是企业电脑及配件成本结转是否正确我们仍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以及第八条的规定:“当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绍兴鉴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认为,本说明所述事项影响优森股份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特定项目,且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8
三、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由于公司 2022 年仓库搬迁,仓库管理员更换,前后任未能顺利交接,部分存货未及时登记入账,导致 ERP 系统结存数量与实物出现巨大差异,近期新仓库管理员与财务积极核对差异并进行库存调整,初步已经完成盘库清点工作,按财务要求重新进行出入库调整等工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绍兴鉴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优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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