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1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33218 证券简称:优森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优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其他,具体内容为: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杭州微融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对浙江优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停牌。
公告编号:2023-030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事项进展
对于申请人杭州微融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浙江优森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破产 清算一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
(2021)浙 06 破申 3 号民事裁定,受理杭州微融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
算申请。2021 年 5 月 17 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浙 06 破申
3 号的决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等规定,本院按规定程序指定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人)担任浙江优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 年 10 月 29 日,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召开《关
于浙江优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关于停止债务人营业的报公告编号:2022-023 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及对外债权处置方案》、《债务人破产财产预分配方案》、《关于非现场审议有关表决事项的议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等会议事项的表决。
2022 年 11 月 12 日,浙江优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浙江省嵊州市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称债务人已经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和解协议,现管理人请求本院裁定予以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认为,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浙江优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故管理人请求认可浙江优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认可浙江优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
二、终结浙江优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 2022 年 12 月 16 日起生效。
三、复牌依据及复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 等
公告编号:2023-030
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1 月 2 日起复牌。
股票复牌后,本公司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复牌申请表》、《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浙 0683 破 22 号之一》。
浙江优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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