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森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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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5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3218 证券简称:优森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青狮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控股子公司安徽皋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收到安徽省合肥高新 技术产业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皖0191执1567号。
二、 执行裁定书具体内容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赵旭东劳动争议一案,被执行人安徽皋中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区人民法院裁
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皋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79375元
(其中支付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补贴合计78300元,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未计算,负担案件执行费1075元),或查封、扣押、
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子公司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纳入被 执行人,对公司经营和声誉均造成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区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2023)皖0191执12606号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皖0191执1567号
浙江青狮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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