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浙江青狮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绍鉴湖专审字(2024)第 046 号
绍兴鉴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SHAOXING JIANHU UNITED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P.
关于浙江青狮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绍鉴湖专审字(2024)046 号
浙江青狮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青狮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狮文化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绍鉴湖会审字(2024)第083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要求,现将青狮文化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390,869.46 元,2023 年度营业收
入较 2022 年少 80.68%,主营业务相关订单减少,如果未来无法取得新的订单可能导致公司不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青狮文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财务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有关事项的披露,并说明该事项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青狮文化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390,869.46 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2 年度减少 80.68%,主营业务相关订单减少,如果未来无法取得新的大额订单可能导致青狮文化公司不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针对上述情况,青狮文化公司拟采取调整原有业务板块的重心,借助公司已有的渠道资源,在原有电子商务、电脑整机、软硬件等业务的基础上,加大对“互联网+文化”板块的投入,通过与杭州青狮素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小学生素质教育课后托管服务领域的合作等措施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
上述改善措施虽然将有助于青狮文化公司维持持续经营能力,且实施上述措施不存在重大障碍,故青狮文化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如果上述改善措施不能实施,则青狮文化公司可能不能持续经营,故青狮文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不会对青狮文化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造成具体数据的影响。
特此说明。
绍兴鉴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绍兴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