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3218 证券简称:优森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青狮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绍兴鉴湖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浙江青狮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绍鉴湖会审字(2024)第 083 号)。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为 390,869.46 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2 年少 80.68%,与主营
业务相关订单减少,如果未来无法取得新的订单可能导致公司不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青狮文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财务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有关事项的披露,并说明该事项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青狮文化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390,869.46 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较
公告编号:2024-022
2022 年度减少 80.68%,主营业务相关订单减少,如果未来无法取得新的大额订单可能导致青狮文化公司不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针对上述情况,青狮文化公司拟采取调整原有业务板块的重心,借助公司已有的渠道资源,在原有电子商务、电脑整机、软硬件等业务的基础上,加大对“互联网+文化”板块的投入,通过与杭州青狮素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小学生素质教育课后托管服务领域的合作等措施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
上述改善措施虽然将有助于青狮文化公司维持持续经营能力,且实施上述措施不存在重大障碍,故青狮文化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如果上述改善措施不能实施,则青狮文化公司可能不能持续经营,故青狮文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
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二) 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审计意见中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青狮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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