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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4 17:19:26 股吧网页版
骏环昇旺: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4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33244 证券简称:骏环昇旺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骏环昇旺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2 月 2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4 年 1 月 31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南京仲裁委员会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收到南京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
书》(2024)宁裁字第 172 号。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江苏骏环昇旺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主要负责人:吴奕琪

公告编号:2024-029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合同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根据公司与被申请人于 2017 年签订的《江苏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合
作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向南京仲裁委提出仲裁申
请。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披露的《重大仲裁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依据与被申请人所签署的有关协议,本公司提出如下仲裁请求:

1、请求南京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共计 1275286.4 元以及逾期付款损失为251072 元(( 2024)宁裁字第 172 号);

2、上述案件由被申请人承担律师费用;

3、上述案件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双方共同确认案涉合作协议项下被申请人应付款项为 998000 元,被申请人分两期向申请人支付上述款项。

二、本案实收仲裁费用人民币 11881 元,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9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改善公司现金流有积极意义,不会对公司资金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后续事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书》(2024)宁裁字第 172 号。

江苏骏环昇旺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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